一、要约风险。
1、要约邀请视为要约。
2、要约内容不确定,意思表示不明确要约应符合以下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如果要约人要约内容不确定或不详实,让受要约人有空可钻,那么受要约人一旦承诺,合同即为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