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的适用情形包括:
1、持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股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诉讼;
2、经股东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董事会仍怠于履行维护公司利益的职责;
3、董监高损害公司的权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