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的类型有:
1、法定大会,所有公开招股的股份公司,一般规定在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内举行一次公司全体股东大会;
2、年会,股东大会定期会议又称股东大会年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通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3、临时大会,临时大会讨论临时紧迫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