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版权服务
商标服务
专利服务
知产百科
行业知识
咨询
我的位置:
首页
>
行业知识
>
合同事务
>
要约收购性质是如何的
要约收购性质是如何的
2024-01-18
126次浏览
举报
1
法律解答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见表示,并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
收购要约的期限一般不得少于30日,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出现竞争要约时,发出初始要约的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距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不足15日的,应当延长收购期限,延长后的要约期应当不少于15日,不得超过最后一个竞争要约的期满日,并按规定追加履约保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反馈】
2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您可以了解以下内容
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股权变更董事会决议怎么写?
如何拟一份对己方有利的合同?
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对方不履行合同可以要赔偿吗?
合同违约金有上限吗?
立即预约律师
已有
655
人参加
获取验证码
立即预约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
立即预约
立即预约律师
已有
655
人参加
获取验证码
立即预约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
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