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效不同,暂时性抗辩权,就是只有“暂时”可以进行抗辩,法定事由一旦消除,债务人就不能再行使抗辩权。比如不安抗辩权,先履行债务人在对方当事人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后,就不能再进行抗辩。
2、永久性抗辩权就是债务人可以永远进行抗辩。比如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没有主张权利,则债权人丧失胜诉权。那么债务人就可以拒绝履行债务,这个抗辩权是永久的,不论过多久,债务人都可以拒绝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