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怎么进行:
1.受理。受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注销)的请求和材料;
2.审核。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注销)申请进行条件审查和形式审查;
3.信息采录。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通过《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审批系统》采集备案信息;
4.审批并发出通知书;
备案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备案、给予备案号,向当事人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备案申请存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所列情形并且尚未消除的,应当撤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并向当事人发出《撤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后变更的,向当事人发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通知书》。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的,向当事人发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通知书》。
5.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信息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