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
要约收购豁免”是指收购人持有、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增加控制的,应当以要约收购方式向该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