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背景材料、技术资料和数据,造成合同履行迟延和中止,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受托人不承担责任,委托人应如数向受托人支付报酬。
(2)委托人应对其提交的技术背景材料、技术资料和数据负责,如果委托人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进度的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委托人未按期支付报酬的,应当补交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委托人未按期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受托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5)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保密义务的,应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