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二、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三、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四、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