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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补正的情形有哪些

2024-01-14136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1、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建设工程的行为,违反了《建筑法》的强行性规定,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应当评价为无效民事行为。但吸收了理论界关于合同效力补正的理论。因而,对于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承包人,只要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就可以理解为合同违反《建筑法》禁止性规定的情形已经消失,可以认定有效。

2、开发商补办手续规定宽展到一审诉讼期间。

3、《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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