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犯者签定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非纯获利益的合同,因为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在其法定代理人未追认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2)无权代理签定的合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3)无处分权人签定的合同。缺乏处分权人签定的合同在经权利人追认前或本人取得处分权前,为效力待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