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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吗
效力待定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吗
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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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答
善意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追认,也有权撤销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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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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