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股东之间与股东以外的人关系密切程度不同,因而对其出资转让的限制也不一样。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七十二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出资或全部出资,股东仙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必须要经全体股东大会过半数同意。这就是说,只要双方合意,股东之间就可以相互进行转让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