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公司不分红,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要求分红,但是应当提交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即股东之间已经对分红问题达成一致但是未实际履行。如果股东之间对分红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即使起诉到法院也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二、股东之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公司拒不分红的情况下,小股东的权利救济途径:
(一)法律规定
前面我们讲到如果股东之间已经对分红问题达成一致但是未实际履行,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要求分红。但是实践中很多股东之间根本无法就分红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有盈利但是被大股东把持从不分红,小股东多次要求公司分红均未果,维权陷入僵局。针对这个问题,《公司法》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小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具体分析
股东只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向公司主张回购股份:1、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2、公司股东会议决议五年连续不向股东分配利润;3、股东对该决议投反对票;4、该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投反对票的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5、股东在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缺乏任一条件,其诉讼请求都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三)应对策略
以上五个条件要同时符合,而且每一个条件都需要小股东提供证据证明,证明难度很大,具体应对策略如下:
1、条件一需要证明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是实践中小股东很难掌握公司的财务账册,证明存在一定的难度。结合以往的办案经验,建议小股东可以通过行使股东知情权获得公司的财务信息和盈利信息。
2、条件二要求在行使回购权之前,公司内部先经过股东会决议,但是如果大股东不配合,召开股东会也会存在障碍。如果公司不召开股东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及时行使股东权,并积极提出对公司不分配利润的异议,用尽法律赋予的权利。
3、一定要注意把握相应的期限,包括达成协议的期限、提起诉讼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