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的法定程序。根据《公司法》、《中外合资企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一般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欲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其他股东发出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这主要是针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规定。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无须通知。
(2)股权转让时如涉及国有资产,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无形资产的,须依法进行资产评估。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中外合资或者合作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必须向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政府部门审批,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并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给受让股权的新股东发出资证明书。
(6)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依照上述程序完成股权转让后,公司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股东、章程等事项的变更登记手续。有限公司只有按照上述程序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才能保障股权转让的完全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