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必须是特定的,即人们能够确定发出要约的是谁。只有这样,受要约人才能对之承诺。
2、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因为订约当事人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3、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