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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成立时间如何确定

2024-01-05138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债务人将合同标的物或者标的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提存成立。提存货币的,以现金、支票交付公证处的日期或提存款划人公证处提存账户的日期为提存日期。提存的物品需要验收的,以公证处验收合格的日期为提存日期。提存的有价证券、提单、权利证书或无需验收的物品,以实际交付公证处的日期为提存日期。公证处应当从提存之日起三日内出具提存公证书。提存之债从提存之日即告清偿。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该期限是除斥期间,提存成立时间即是债权人的提存物领取请求权的期限计算的起点。提存物自提存成立之日起经过5年,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债权人不能再对提存物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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