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可以主张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疫情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性质可以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但其在具体合同关系中是否会被法院认定为不可抗力从而构成法定免责事由,仍需要结合具体合同的根本目的、合同的履行情况、因果关系等因素来加以判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用公平原则处理。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因疫情导致违约,根据疫情的影响,可以主张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因疫情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不能履行的,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或者沟通协商主张延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