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约定,没有任何协议,从公平角度而言,在共同投资减去支出成本并折旧所买物品的价值后,按照投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即可(这里对外的负债已经还清为前提)。若退出的合伙人因退出致未退出合伙人损害的,退出合伙人赔偿损失即可。
2、合伙做生意,先应该有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现在散伙了也要写一个协议解决问题。首先需要看协议,如果协议会约定,就必须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协议没有约定,可以协商处理.一般原则如下:
(1)退出者退出不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2)如果有亏损,需要承担亏损,如果有盈利,适当分配。
如果是清算,即生意不再继续下去了,那就要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