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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否以股东在公司任职为由,拒绝其行使知情权?

2024-01-0115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不能。

股东知情权属股东法定权利,具有固有权属性,既不能被剥夺、限制,也不能由股东通过协议主动放弃。只要是公司股东,就依法享有知情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九条的规定,公司章程、股东之间的协议等实质性剥夺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规定查阅或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的权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股东查阅或者复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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