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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不履行判决的处理办法

2022-07-0123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如果行政机关不履行判决,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其应返还的罚款等款项;对该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以及将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等。

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划拨。

(2)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至100元的罚款。

(3)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要进行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4)对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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