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合同反悔了的,可以:
(1)与对方协商一致解除;
(2)合同存在无效、可撤销情形的,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无效或者撤销;
(3)当事人因反悔擅自解除合同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