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根据合同的约定支付房款,并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卖形式。商品房预售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一种方式,应当符合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即: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不违背公序良俗。
4、以一定形式订立,具备相应条款。
5、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