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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股东原因造成公司并未彻底的清算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
因股东原因造成公司并未彻底的清算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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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答
按照法律规定,公司的会计账册、重要资料等应当正常设置,除不可抗力外,无论何种原因造成这些资料灭失的,将首先推定是因为公司或相关股东怠于行使保管义务造成的,如果公司对外负有债务无力清偿,又因丢失上述资料造成无法对公司进行清算的,股东的有限责任将失去基础,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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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第二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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