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不需要。
原则上股权转让不需要开股东会议,但若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是不需要特意开股东大会讨论的,但是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时候,需要征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2、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