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求权是矛,抗辩权是盾。
2、抗辩权的存在是以请求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没有请求权就没有对应的抗辩权。
3、从一定意义上讲,两者是相对的,但是把他们当做主从关系就欠妥当了。
4、请求权多为债权,还有无因管理请求权,侵权赔偿请求权等。当事人具有相对性,与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