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
1、办案机构可以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其他股东不表示反对或者不愿意购买股权的,应视为同意转让,可以认定为合同有效。
2、但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或者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和其他股东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者请求办案机构予以撤销,办案机构应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