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
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
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2、所得税起征点
(1)查帐征收、核定纯益率征收的纳税户不适用起征点。
(2)对采用综合带征率方式的带征户的起征点:
从事工业、手工业、商业的起征点为1500元;其他的为800元。
(3)采用单项带征率征收的,适用增值税同一起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