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业,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
2、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与投资方不共同承担风险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将场地、房屋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