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按照《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