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成立后,应当先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基本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
2、再到工商机关将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进行登记。
3、股权继受取得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