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一)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二)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三)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怎么申请
一、网上注册登记
初次申请认定的企业,需要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和地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上进行注册。
二、网上申请
在注册的管理系统上按照要求填写上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高企认定信息表》等相关资料信息。
三、进行初审
当企业完成管理系统提交后,相关部门(通常是当地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书进行网上初步审查。
四、高企评审、认定及备案
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资料后,材料会到达认定机构,企业需要将交纸质申报材料。认定机构会组织专家成立专家组进行审查,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综合评定。最终认定机构将会把认定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备案。
五、公告公示
认定备案的企业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以提交书面材料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对相关报备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也交由认定机构核实,并提出相关的处理建议。
六、下发证书
公示无异议结束后,将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由认定机构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