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向拟办企业所在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报资料核对一览表;
②《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请表》;
③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及个人简历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④房屋使用意向证明(产权证或租赁意向协议)复印件(交验原件);
⑤选址的地理位置图(乙类非处方药柜除外);
⑥连锁加盟店还需提供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
⑦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