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利用应抵扣款额进行筹划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了许多税收减免政策,事业单位应高度重视纳税筹划工作,充分利用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减轻员工个税负担。
(二)通过降低名义工资进行筹划
减轻税负最有效,最直接的途径就是合理降低工资、薪金的名义收入。税法规定,每月工薪收入超过3,500元的部分要按照7级超额累进税率交税。因此,在保证合法的前提下,可合理地将收入费用化、福利化,在保证不增加单位实际支出的同时降低员工名义收入,改善员工福利,从而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三)合理转化科研奖励进行筹划
如今,科研水平已成为培养创新人才,提升单位品牌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各单位纷纷推出SCI论文战略,奖励在科研方面表现突出的人才。税法规定,科研奖励与工资相同予以课税。所以,合理使用科研奖励不仅关系到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关系到员工的税负。
(四)选择适用低税率进行筹划
劳务报酬所得虽与工资薪金同属纳税人的劳动报酬所得,但两者却各有不同,它们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实际税收负担与税率形式上。区别二者的关键在于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30%、40%的超额累进税率,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当应税所得在55000元~80000元区间时,工薪所得适用税率低;超过80000元,劳务所得适用税率低。
(五)利用捐赠抵减避税进行筹划
(六)用好“三险一金”等扣减费用进行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