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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失、被盗或损毁,应向税务机关报备吗

2024-01-2216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发票事件的,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办理相应的挂失手续。

1.审核、录入资料

(1)审核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审核纳税人《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4)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正确录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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