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税率为6%。
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6%。同时下列情况也按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1、纳税人通过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转让补充耕地指标。
2、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以及如果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费用均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