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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是乙的境外全资子公司,甲无偿借款给乙,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吗

2024-01-21183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1、不需要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20号)第三条规定,自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按照上述规定,乙公司不需代扣代缴增值税。

但是对于之后是否需要仍然要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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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

[1]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
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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