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设立旅行社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有规定的经营场所
2 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 有经培训并持有省 自治区 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4有符合<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二)旅行社资质办理流程
1、提交申办材料。
2、市旅游局对经营场所、营业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检查。
3、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本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