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公司董事会制订股份制改造方案
(二)由拟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对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制订的股份制改造方案进行审议,对是否进行股份制改造作出决议
(三)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确定公司的净资产额
(四)再次召开股东大会,根据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额确定各股东所占份额
(五)由公司聘请验资机构对股东出资进行检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六)修改公司章程
(七)召开创立大会,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等
(八)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九)办理登记前置的行政审批程序
(十)董事会在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系列文件,申请变更公司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换发营业执照,并到登记机关办理工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银行账号等的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