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名法定代表人人一般按以下方式退出:
(1)经实际出资人同意后,通过转让股权给其他股东以及其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来退出;
(2)经实际出资人同意后,通过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来退出;
(3)与实际出资人解除代持股协议;
(4)辞职。
二、在工商局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实际不参与和承当公司董事长或经理任何职务与职权,甚至不是公司的员工,与公司运营和成立毫无实际关系,仅是因公司实际股东或掌控人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充当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一般将其称为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