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一般企业如何进行清算

一般企业如何进行清算

2024-01-1617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清算工作应按照以下工作流程进行: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4)处理未了结的业务、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5)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确认

(6)执行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确认。

(8)依法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如到工商局办理《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到税务局办理完税证明,取得《核准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银行销户取得销户证明;持上述文件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持公司印章到到公安局办收缴企业印章的证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反馈】
您可以了解以下内容
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公司经营范围怎么改?
公司设立失败谁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有哪些责任?
合伙人未按合伙协议出资怎么办?
企业名称设立有什么限制?
立即预约律师已有655人参加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