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属于利好,且有利于提高股票的内在价值。
2、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都对应了一个上市公司股(期)权激励制度。由于上市公司经证监会批准可以对公司员工实行股权或期权激励,如果获得授予激励的员工离职,而股(期)权激励还没有实施,那么离职人员所对应的份额就相应的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