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序如下: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8、自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