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申报流程
1、使用账号与密码登录电子申报系统,进入电子申报系统。
2、申报画面中右边有个“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点击“申报”进入个人所得税申报界面
3、添加明细,添加明细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将表格的数据直接导入,如果人数比较多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这种。另一种是一个个添加,人数较少且变动大的时候可以用这种。
4、所有资料填好如图所示,然后点击“检验及计税”按钮,检查一下金额是否正确,没问题的话,点击“申报预览”按钮。
5、点击“缴税”按钮,进行缴税,个人所得税申报完成。
6、补充:步骤四的人员资料可以在"个人信息登记“中统一登记,以后直接挑选资料就可以了。
(二)、填表说明
1、纳税人姓名:纳税义务人如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姓名应当用中文和英文两种文字填写。
2、身份证照类型: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名称。
3、国家与地区:按国家与地区编码表填写,详见国家与地区编码表(附件3)
4、职业:按照职业编码表填写,详见职业编码表(附件4)
5、所得项目:按照规定项目填写,详见所得项目编码表(附件2)。同一纳税义务人有多项所得时,应分别填写。
6、所得期间:填写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时间。
7、收入额:如支付外币的,应折算成人民币。
8、免税收入额:指按照国家规定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其他经国务院批准免税的补贴、津贴等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免于纳税的所得。
9、允许扣除的税费:只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项目。
10、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
11、已扣税额:是指扣缴义务人当期实际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当期如有减免税事项,已扣税额=应扣税额-减免税额。
12、如有减免税事项,须在备注栏反映。
13、表间关系:
14、声明人: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