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可以。我国的法律规定股东在做出解散时,才可以启动企业的清算程序。企业在经营或运作时,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不足以偿还债务或无法运作时,可以由股东提出解散机制,偿还相关公司的债务,保护这类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的清算程序是: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