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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合伙企业的案由是什么

2022-06-09179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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