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合伙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需全体合伙人签署;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全体合伙人决定或合伙协议约定,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