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内容是指由著作权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由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的内容有哪些? 以下是华律网知识产权小编为您整理了著作权的相关知识,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著作人身权的内容有哪些
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是与著作财产权相对应的人身权。著作人身权以创作出文学艺术作品前提而产生,也不因创作者生命终结而消失。著作人身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内容:包括决定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决定作品不公之于众的权利;决定作品公之于众的方式的权利;决定作品公之于众的时间和地点的权利。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一旦行使即行消灭,以后再次使用作品与发表权无关,而是行使使用权的表现。
2.署名权,即在作品上署名,以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
内容:署何种姓名作者有权决定。即决定在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上以真实姓名署名的权利;决定在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上以假名或者笔名署名的权利;变更署名方式的权利;同意他人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因作品署名顺序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按照下列原则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确定署名顺序;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创作作品付出的劳动、作品排列、作者姓氏笔画等确定署名顺序。关于“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行为的理解:侵犯的不是署名权。署名权不以作者死亡而消灭或改变。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内容:包括自己修改作品的权利;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禁止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承认他人对作品已作之修改的权利。报社、期刊社有权进行文字性修改,但是也有限制,即报社、期刊只能对明显的文字错误进行校正,对明显多余、重复的文字进行删减,对明显遗漏的文字进行添加,绝不能对作品的内容做任何修改。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禁止他人对作品进行歪曲、篡改的权利;禁止他人对作品进行割裂或更改的权利;禁止他人对作者声誉进行诋毁、贬损的权利。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解答的关于著作人身权的基本要点,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