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商投资公司手续如下:
1、确定公司名称后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对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核准;
3、股东制定公司章程;
4、履行出资义务;
5、申请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合同、章程;
(三)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和从业人员;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五)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