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监事会和内设监事会有其相同之处,主要是:依法对企业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监督目的是维护所有者与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法理依据不同。
外派监事会的设立依据是《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内设监事会的设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二是监事会的性质不同。
外派监事会属于国务院(或地方政府)派出的监督机构,对国务院(或地方政府)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实施监督;内设监事会属公司治理结构组成部分,与董事会平行,主要向股东或出资人负责。三是监事会经费来源不同。外派监事会活动经费,除被监督企业职工监事工资性报酬外,其监事会正常活动经费由国家、地方财政拨付,由监事会管理机构统一列支,内设监事会经费由企业自行承担。